法医鉴定流程详解:
1.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2.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
3.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_片、CT等)等鉴定资料。
4.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有确定鉴定时机的义务。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定。
5.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
6.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理由不足、不全面、发现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
7.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法医鉴定赔偿标准是以下几点:
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找法网提醒您,法医鉴定申请书要包括的内容如下:
1.申请人资料,姓名、性别;
2.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等;
3.写清事实和理由,基于所述事实,根据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法医鉴定机构确定申请人的伤残等级等;
4.署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