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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行为不当如何进行投诉

2024-01-3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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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警察行为不当进行投诉的方式是需要向被投诉的警察所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行政监察机关进行检举或控告。警察执法监督的法律特点是对象特定性、主体广泛性、形式多样性以及过程程序性。

  一、警察行为不当如何进行投诉

  举报、控告公安局的某个工作人员,可以到人民警察机关,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即所在地的公安局,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或者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二、警察执法监督的特点

  1.监督对象的特定性。对象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

  2.监督主体的广泛性。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检查机关、审判机关、社会组织、个人和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

  3.监督形式的多样性。权力机关、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检查、审查、调查等形式进行监督;

  4.监督过程的程序性。公安执法监督是一种法律制度,其形式通常表现为依法进行的、可以产生某种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行为不当

  三、警察执法的方式是什么

  1.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找法网提醒您,交通警察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使用规范、文明的执法用语。

  2.公安机关交通管玴部门所属的交警队、车管所及重点业务岗位应当建立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制度,防止和纠正执法中的错误和不当行为。

  3.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执法档案可以是电子档案或者纸质档案。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考核评价标准,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得以处罚数量作为考核民警执法效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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