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借贷纠纷的处理方案有:
1.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
2.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对民事纠纷双方进行调解和劝说,鼓励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3.强制执行是指对付款内容的债权文件进行公证,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提起诉讼;
4.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
5.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一定金钱或者证券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有条件的支付令,督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
6.诉讼,是指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7.诉讼调解,是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双方争议案件进行协商的解决方案。
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时,需要提交以下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民间借贷官司可以不需要请律师。是否请律师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诉讼当事人必须委托律师,当事人有权利自己进行诉讼的各个流程。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