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与借条之间的不同点如下:
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
3.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
1.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
2.借款的种类;
3.币种;
4.借款的用途;
5.借款的数额和利率、期限;
6.以及还款的方式、时间、地点等重要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找法网提醒您,借条过期了,当事人可以起诉,但是不一定会收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在我国,虽然诉讼时效能够作为债务人抗辩的理由,但是法院是不能直接适用的。换句话说,就算借条已经过期,也就是法定的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了,法院也不能根据这个理由来直接驳回起诉。法院尊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允许债权人起诉,也允许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要求,只是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借条过期了也能起诉,但是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