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在下列情形下无效:贷款人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而订立借贷合同的;贷款人使用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而订立借贷合同的;无资质的放贷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提供借款而订立借贷合同的;以及一方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与对方订立借贷合同的等情形。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找法网提醒您,要承担民间借贷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逾期利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期还款,债权人可以同时要求逾期还款的利息和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