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行为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1.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或保密协议,向他人提供单位商业秘密的行为;
2.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其他行为。
《反不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的追诉周期是十年,因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定最高刑不满十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找法网提醒,如果犯罪嫌疑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时,才能申请取保候审。具体的法定条件如下:
1.犯罪情节较轻,危害性不大,所以可能被判处的刑罚较轻,为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2.虽然犯罪情节较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的,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3.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孕妇、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4.羁押期限届满,但是为了避免释放犯罪嫌疑人后难以抓回,侦查机关可以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