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偿债务会导致以下法律后果:
1.产生逾期利息;
2.有可能会被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
3.如果已经做出生效判决仍拒不清偿的,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法院有可能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欠钱人不还钱处理办法:
1.如果欠款人确实没有经济能力偿还,可以与借款人协商,可以给予对方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如果欠款人有经济能力还补偿款的,但是不还,且在经过协商的情况下,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判决作出之后,仍不还款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把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一旦债务人有高消费,就可以监控追踪。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1.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
2.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3.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