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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备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资料

2023-07-0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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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准备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资料应当是住院病历、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患者住院志等。医疗事故的鉴定是由当地医学会来做,当事人可以向统筹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如何准备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资料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

  2.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3.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4.会诊意见;

  5.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6.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二、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谁来做

  医疗事故的鉴定由医学会负责。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由谁预缴付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由谁预缴付,具体情况如下: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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