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的事项包括:
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3.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4.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5.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
6.审查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等。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
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找法网提醒您,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3.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5.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订立的方式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有规定的,要以书面形式签订。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