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追诉的期限是四个年度,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如果犯罪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刑事案件起诉程序如下:
1.立案。侦查机关介入涉嫌犯罪案件,经初步调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2.侦查。侦查机关立案后,开始侦查。犯罪嫌疑人可以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聘请律师;
3.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4.审判阶段。法院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一般会公开审理;
5.执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找法网提醒您,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