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保护期限为自然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者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但是属于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具有较强人身依附性的著作权保护期不受时间的限制。
《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不受著作权保护作品有: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都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及公式。这类作品通常没有创造性特征或只具有社会一般常识性特点,属于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共同精神财富,不能为任何人所专有,故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找法网提醒您,著作权被侵权的维护方式如下:
1.版权局报案。
自己的著作权被侵权了,可到版权局报案,要求侵权人赔遭受的损失。
2.协商和解。
协商调解主要是权利人和侵权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3.仲裁解决。
仲裁和和解不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也有一定局限性,只能适用于与版权合同的纠纷,不能适用于一些作者事先不知道的侵权行为。因为一旦仲裁做出裁决,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予受理,除非当事人一方拒绝履行仲裁裁决,此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