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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强制拆迁需要具备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2023-07-03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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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实行强制拆迁需要具备的必要条件应当是拆迁部门要将拆迁的裁决送达给当事人、被拆迁人超过裁决规定期限仍未搬迁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提供了安置房等情形。

  一、实行强制拆迁需要具备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构成强制拆迁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二、被强制拆迁有补偿吗

  房屋被强拆能不能拿到补偿,要依据被强拆的房屋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是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是合法的房屋,有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强制拆迁

  三、强制拆迁的诉讼时间是多久

  找法网提醒您,强制拆迁的诉讼时间是六个月,自被拆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强拆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被拆迁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强拆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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