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需要实现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以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以及案件属于依法可以进行和解的案件。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和解可以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主持,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应当为其制作和解协议书。《刑事诉讼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刑事案件和解协议书书写内容如下:
1.双方基本信息;
2.协议内容:案件事实、自愿和解、悔罪表有见证人的,须有见证人签字,并特别注明对受害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即可现、和解内容、谅解意愿、其他事项;
3.双方签字,日期,须双方签字按印;
4.应当注明进行和解的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清晰、准确地记明和解的事实和经过,以及当事人的要求和义务,还有最后达成的协议内容;
5.参加刑事和解的人员均在该协议上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