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如下:
1.地址不实或不准确将被载入经营异常。
2.申报的注册资本数额过于随意,可能承担较大债务责任。
3.未取得审批擅自经营的,将被纳入监管“黑名单”。
4.不依时年报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年报填报不实将影响诚信记录。
5.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将受到相关部门查处或影响业务开展。
6.商事主体及高管人员被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将会带来一系列不便。
7.交易时请主动查询对方信用信息记录以降低可能的风险。
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能变更法人,但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且需要在决议或决定通过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找法网提醒您,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应根据列入改名录的原因,改正公司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法人依法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1.监督企业法人按照规定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2.监督企业法人按照登记注册事项和章程、合同从事经营活动;
3.监督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4.制止和查处企业法人的违法经营活动,保护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
登记主管机关处理企业法人违法活动,必须查明事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