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没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标准为: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主体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主观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分子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则可以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