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是在民政局打,也可以自己写,但一般当地民政局都可以代写。从协议书的形式方面来讲:
1.离婚协议书可以双方手写或者打印好,然后签名手印,带到民政局离婚登记处去;
2.也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婚离婚登记处去领取现成的格式化的协议。可以当场填好,也可以拿回家、事后填好,然后再拿到民政机关去。之后,按照离婚登记处要求履行相关的程序就可以了。
3.在双方到民政机关提出离婚申请以后,有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之内,任何一方反悔了,都可以到婚姻登记机构去申请撤回。而且到期后只要双方没有再次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换言之,只有双方在提出离婚申请以后30日后,再次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才可以发给离婚证书。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书要写明下列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离婚原因;
3.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4.孩子抚养问题;
5.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6.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7.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8.精神损害赔偿。
1.如果是双方在离了婚以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相关内容的,那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书中的内容,夫妻双方可先行协商处理;
2.法院判决要求履行离婚协议的,对方仍拒不履行的,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对不履行判决一方采取强制措施;
3.离婚协议书,是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生效,未生效的离婚协议对方可以不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