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影响有:
1.减资行为存在瑕疵时减资行为效力。
2.对于股东责任承担。
减资行为存在瑕疵的,减资行为对债权人没有效力,即减资不成。减资不成,那么,注册资本就不发生变化。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提交的资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找法网提醒,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程序:
1.召开股东会;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修改公司章程;
5.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