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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伤残评判标准

2023-06-2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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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七级伤残评判标准是轻度智力障碍、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面部轻度毁容等。机构伤残鉴定流程是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

  一、七级伤残评判标准

  七级伤残评判标准如下:

  1.三肢瘫(肌力4级);

  2.轻度智力障碍;

  3.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4.单肢瘫(肌力3级);

  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7.中度尿崩症;

  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轻度毁容;

  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

  11.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

  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等等。

  二、机构伤残鉴定流程

  找法网提醒您,机构伤残鉴定流程为: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

  5.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

  6.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七级伤残

  三、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如下: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应在伤情发生后进行,伤残评定应在治疗结束后进行,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同,目的不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伤害本身的严重程度,伤残评定主要在于判断治疗结束后的残疾程度,即对受害者工作、生活和社会能力的影响;

  2.鉴于其目的不同,在损伤程度和残疾程度的评价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即可以认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残疾,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治疗后可能会痊愈,不影响功能;

  3.使用目的不同,伤情鉴定结论主要用于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残评定主要用于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4.等级划分不同,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影响程度,伤情鉴定根据伤害本身的严重程度分为轻伤、轻伤和重伤,伤残评定分为1级至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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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评判标准是什么
评十级伤残有的标准: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划分依据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劳动部门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若伤者超过15日以后再向上一级的社劳动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则该部门可以不予受理。第二次伤情鉴定为最终鉴定,结果不可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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