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东权利包括的内容有:
1.参与重大决策权;
2.知情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关联交易审查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决议撤销权;
8.其他权利。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股票本金,即按照股票的面值来对股票本金进行计算的一部分。
2.资本公积,即股票的法定的财产重新估计增值、发行的溢价、接受捐赠的财产总价值等几部分。
3.盈余公积,一般分为任意的盈余公积与法定的盈余公积两部分。后者是为了应对企业日常经营中的风险,强制对企业税后利润额的规定比例进行提取;当法定的盈余公积总计达到了注册资本总额的规定比例时,便可不再进行提取。
4.法定公益金,即对企业所有税后利润额的规定比例进行提取,主要被用于企业福利方面的支出。
5.未分配利润,即企业留置以后分配处理的利润额。在企业总资产当中扣除了债务所剩下的部分,叫做股东权益,又被称为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