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是不可以一起过户的,但是原车辆登记人持有该车牌3年以上,可在办理过户时,申请保留车牌6个月。在此期间依据规定可以将车牌使用在自己的另外的一辆无牌车辆上。
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一步:填表
请向当地公安车管站填写变更表,领填《机动车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与原注册相同的印章,单位车辆私车交附车主身份证复附件、附单位代码证书复印件,找法网提醒您,新车主还需加盖新车主印章并将发动机、车架号拓印粘贴清楚,在车主申请栏目加盖新车主印章,到当地公安车管站办理送检手续由车管站签注意见,并上交机动车登记表。
第二步:检验
车主要将车辆直接到检测站进行检验,当检验站的检测数据显示合格之后,到业务窗口审核,核对原底档,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办理过户:
1.赠送车辆(指批车类),以及新车落籍不足六个月的;
2.人民法院通知暂扣的,以及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或变更载质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属以及控购新车主无控办“申报牌照证明单”的;
5.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的,以及申请车主印章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6.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以及军车改挂。
车辆过户需要缴纳的费用有:评估作价2.5%的过户手续费;变更行驶证的15元工本费;35元的行驶证照相费;车辆购置税;增值税;按照增值税缴纳附加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