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房产证不一样。商品房是指私人建造的出售的房屋,可以自由买卖。安置房是政府进行拆迁或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对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性质,与商品房不一样,在前五年内是不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的,而五年后上市交易需缴纳土地出让金,还要在当地政府的政策范围内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当安置房可以自由买卖时,才具有商品房的性质。
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