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贷款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贷款买房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20%首付款;
2.具备按揭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这里提醒大家,购买期房时,金融机构主要是各商业银行的分理处或者营业部,并且申请人对金融机构并不具有选择的可能,一般都要向与出卖人有特定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申请;
3.办理贷款的金融机构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法房按揭贷款;
4.贷款买房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借款人如果选择自动划款方式还款,应当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申领储蓄卡;
5.贷款人接受借款人委托,依照其指令将按揭贷款划入出开发商账户。
找法网提醒您,房贷还不了的后果如下: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会产生月利息;
2.个人信用会产生不良记录,影响日常生活;
3.一直不归还,会被银行起诉;
4.抵押的房产,银行可就其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