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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去哪办

2023-06-13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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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的事项主要包括租赁合同内容、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明确租赁期限、能否转租等。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去哪办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去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以及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符合条件的,房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在合同上加盖备案专用章。需要提示大家的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仅仅是行政管理的方法,并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要件,未经备案的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的事项有:注意查看租赁合同内容;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并在出租前结清;明确租赁期限、能否转租、房租支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违约的补偿标准、维修责任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三、房屋租赁登记提交的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6.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7.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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