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办理身份证件需要的东西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等其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仅核验原件,如已成功注册“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申请人现场手机登录账号认证通过后,无需提供);
(2)居民身份证(除遗失补领外,其余申请理由选择邮寄送证的需提供原件,民警现场收缴);
2.《个人承诺书》(现场填写);
3.申请人的《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有效期六个月,广东省内户籍申请人年满16周岁后,在本市申领过居民身份证,2年内再次办理时无需提供);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陪同申领(6周岁及以上须现场采集指纹信息,6周岁以下自愿采集指纹信息),并提供以下监护关系证明材料之一(核原件,收复印件):
(1)体现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收养证》;
(4)其他监护证明材料。
身份证补办流程具体如下:
1.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2.须提供的材料户口簿、经省公安厅二代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平台检测合格的相片回执;
3.持上述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办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遗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补领新证的,需交纳工本费40元。遗失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
4.申请人在办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60日后,凭户口簿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
5.公民在补领新证后,又找回原证,应将原证主动交回常住户口所在地上述户口登记机关。
找法网提醒您,几岁都可以申请身份证。法律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