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无力偿还债务如下处理:
1.尽量协商解决,对方应当依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
2.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其可执行财产。
3.如果对方确无偿还能力、无可执行财产,那么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即对方有偿还能力后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起诉债务一般会在七日内立案;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上述期限内作出予以受理的决定;如果不符合的,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找法网提醒您,债务起诉状首先应当载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其次写明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借贷事实与理由;再次,也要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最后写明起诉的法院名称,并签名注明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