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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优惠政策是什么

2023-08-16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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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毕业生优惠政策是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以及到村任职等。需要注意的是,毕业生在毕业生时不是必须签署三方协议的。并且毕业生在就业后,单位应及时为其缴纳社保。

  一、毕业生优惠政策是什么

  毕业生优惠政策是: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三支一扶”计划

  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

  3.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5.“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

  农业部、人社部、教育部等部门从2013年起组织实施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

  二、毕业生一定要签三方协议吗

  找法网提醒您,毕业时候的三方协议不是必须要签的。

  三方议不是强制性的,学生可以选择不签。三方协议在学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有效,学生参加工作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自动废止。

  它的作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优惠政策

  三、毕业生就业后要交社保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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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税优惠补贴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一、大学生自主从事个体经营 优惠标准 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持法律依据:《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规定所称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注意事项 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小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税额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大于减免税限额的,以减免税限额为限。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 《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陕财税〔2017〕15号) 二、大学生自主经营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优惠标准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 增值税优惠标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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