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被起诉对孩子有没有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父母与子女在法律上都是独立的个人,借款由借款人自己偿还。但如果借款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影响其乘坐飞机,高铁,贷款,高消费以及子女就读贵族学校等。
法律依据:
《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欠钱不还被起可能面临以下问题:
1.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
2.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4.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能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
5.最后,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