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换地址需要下列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会议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就提供当地居委会盖章的住所证明文件。
7.租房合同。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营业执照换地方,不能继续使用。应当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依法受到任职资格限制的,在申请办理其他变更登记时,应当依法及时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因通过登记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申请办理其他变更登记时,应当依法及时申请办理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办理后10日内能拿到。找法网提醒您,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
2.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
3.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