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向保险公司报案;
3.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进行定损,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
4.修车;
5.递交单证到保险公司;
6.领赔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打官司起诉费需要按照索赔的金额多少来确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交通事故住院费可以由肇事者、保险公司、受伤者或医院垫付。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找法网提醒您,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