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欠股东借款的处理方式为:
企业注销清算时,对于股东的借款,如果企业注销的资产,足够偿还注销时的债务时,可以直接用企业的清算资产对股东的借款进行偿还。如果企业注销时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还股东的借款的,需要认定为无法支付的负债,确认为清算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1.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找法网提醒您,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时应收账款不可以抵债,公司清算时,有应收账款的,清算组应该回收账款,取得账款后再清偿债务,一般不能直接用应收账款抵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