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尾对方了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被追尾的处理方式是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是谁的责任,然后根据修车发票确定赔偿数额。找法网提醒您,车被追尾后,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根据责任书进行赔偿。
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赔偿车主一般不承担的。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机动车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不一致的,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使用人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在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