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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2023-07-25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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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别为两者之间适用范围不同、工作内容不同、试用期考核不同以及试用期期限不同。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而定,而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

  一、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劳动合同从事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聘用合同一般考试上岗,劳动合同一般面试上岗;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合同年限而定。

  二、劳动合同无效认定标准

  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标准如下:

  1.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3.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存在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单方决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

  三、劳动合同无效有争议由什么部门确认

  劳动合同无效有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无效分为全部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两种,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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