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不能进行债权转让的情形有: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转让管辖权是受约束的,债权转让时,受让人受协议管辖的约束。债权转让不会改变原债权债务关系的管辖法院,只会改变债权人。如果原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议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对受让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不需要公证。债权转让是否进行公证都是自愿的,债权转让只需要债权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即可对债务人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的。找法网提醒您,只要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德和当事人的约定,均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