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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办理遗嘱怎么办

2023-07-23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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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没有房产证办理遗嘱的办法是可以直接订立遗嘱,但前提是该房产为农村的祖屋、历史原因无房产证的合法房屋,如果不是合法财产的则订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中要明确具体房产如何分配。

  一、没有房产证办理遗嘱怎么办

  没有房产证办理遗嘱的办法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则是无房产证的房屋不是合法的财产,所以订立遗嘱是无效的,但如果是农村的祖屋、历史原因无房产证的合法房屋,订立遗嘱是有效的。

  1.没房产证也能立遗嘱,需要确保遗嘱有效,将内容说明,并且对于财产分割做出详细的安排。

  2.若遗嘱中明确说明房产归某个子女单独所有,其他人仅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则不需要在遗嘱中明确分配份额,明示继承人拥有全部产权即可,并且注明,继承人可对该房产行使处理权。

  3.若所立遗嘱无效,则所有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立遗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立遗嘱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是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没有被欺诈和胁迫;

  3.遗嘱的内容是合法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

  4.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该自然人个人的合法财产。

没有房产证办理遗嘱

  三、成为遗嘱见证人的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遗嘱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遗嘱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找法网提醒您,在通常情况下,盲人、文盲、不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不成为该遗嘱的见证人。

  4.遗嘱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他们与继承死者的遗产有切身之利害关系,因此,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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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父母怎么立遗嘱才有效?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遗嘱应写明以下内容: 1、写明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遗嘱时间。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自然人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若父亲遗嘱有明确说明房产归个人所有,其他人则有居住权,无所有权即不需要分给他人,遗嘱继承人拥有全部产权,可对该房产行使处理权。 若遗嘱无效,则所有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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