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的定义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四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以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