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是公安也可以是法院。
法院立案与公安立案的区别:
1.法院立案的类型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而公安立案的类型主要是刑事案件;
2.法院通常是直接受理案件,予以立案;而公安机关管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1.对于公诉案件,一般不可以撤诉,只有当嫌疑人宣告死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时,被害人可以撤诉;
2.如果视自诉案件,一般可以直接可以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立案需要的材料为:
1.起诉状。
2.身份证明文件。
3.证据材料。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诉讼费。
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