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庭。找法网提醒您,因为法院向被告送传票的时间为五天,被告的答辩期为十五天,加上这期间法院办案过程的时间花费,大约会在一个月左右时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法院立案标准如下:
1.起诉状格式数量符合规定;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