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审理的流程一般有:
庭审通常包括以下程序:
1.宣布开庭;
2.核实原告和被告的身份;
3.主审法官询问当事各方是否对出庭的人的身份有异议;
4.宣布庭审名单;
5.告知权利和义务,询问是否要求回避;
6.司法调查;
7.质证;
8.司法复审阶段;
9.在司法辩论阶段;
10.最后陈述。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院审理费用有两个方面案件构成:
1.财产案件: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非财产案件: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