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夫妻双方没有财产纠纷应写明以下内容:
双方的身份证明,人身关系,并且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虽然夫妻双方对于财产没有纠纷,但是仍应当将财产清单、分配方案以及变更手续等问题在离婚协议书中清楚、明确的予以记载,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受法律保护,但是该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出自真是的意思表示且均已签署的前提下,依法成立的。在其成立之后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所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1.夫妻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或有相关经验的人写,法律对其没有限制。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