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出走超过48小时,自己寻找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可以报警。一般来说,家人出走下落不明,一般情况超过24小时,公安机关才会立案。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机关的立案程序是:
1.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2.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
3.勘验、检查、搜查。
4.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5.评议、判决、宣告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去派出所立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报案的,提供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单位报案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单位信息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公司负责人或案件直接当事人;
3.报案材料请写明控告案情的基本情况;
4.基本证据材料,在控告经济犯罪时,报案人应当提供基本的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