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仲裁请求和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仲裁五日内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示您,劳动仲裁立案需要如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等;
4.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