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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应该怎样处理

2023-08-31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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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同居关系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一、同居关系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应该怎样处理

  同居关系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处理方式: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规定是怎样的

  1.同居子女归谁抚养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2)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后的子女由谁抚养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

  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1.原告就被告

  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2.经常居住地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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