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要开庭一次审理。
一般刑事案件开庭一次,如果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有可能会开庭两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找法网提醒您,下列刑事案件不用开庭: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3个月。刑事案件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不同阶段有不同时间限制。拘留期限为1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