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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哪些

2023-06-12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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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三种,即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还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而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具有知情权、申辩权及提请复议等权利。

  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以下几点:

  1.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规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行政处罚有哪些种类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处罚有的种类如下: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主体

  三、行政处罚法的原则有哪些

  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适应违法行为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4.一事不再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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