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去报案要诈骗的金额达到三千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一般诈骗案件结案为三个月。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常见的网络诈骗的形式有:
1.网络购物诈骗。以远低于市场价格兜售商品。为增加可信度,常声称商品来自走私、罚
2.中奖诈骗。QQ中奖网民若信以为真与其联系,对方大都会以需要保证金、支付邮寄费用、预缴税款等方式要求先汇钱、后兑奖。
3.医保、社保诈骗。
4.包裹藏、毒诈骗。
5.金融交易诈骗。
6.票务诈骗。
7.虚构车祸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