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案子一般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的强制措施,和判刑没有关系。只有人民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并且做出刑罚判决的,才会要处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取保候审后办理出省的流程如下:
1.向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执行机关进行报告,如实说明去处、理由;
2.在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后,就可以携带相关的批准文件和本人的证件去外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期间的时间是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找法网提醒您,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