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能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人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找法网提醒您,如果保释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有下列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作出禁止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
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
3.流窜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
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
7.一人犯有数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