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的规范如下写才有效:
1.欠款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
2.欠款人的具体时间和欠款原因;
3.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4.还款的具体时间及付款方式;
5.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
6.最后由欠款本人盖章、按手印或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欠条的起诉期一般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如果欠条中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则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写欠条不需要担保人,债权人有要求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