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费用由败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首先会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
案件受理费包括两种: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人身权利或其他人身非财产关系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案件交纳费用。离婚案件就属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2.财产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因财产而引起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交纳的费用。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争议不大,涉及的问题不复杂,可以不请律师来帮忙。只要存在符合起诉离婚的事实条件,没有太大的争议,遵循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原则。如果有以下问题,,可以考虑请律师:
1.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主张赔偿。
2.财产分割、债务偿还具有争议。
3.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以上只是诉讼离婚争议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部分,具体情况也需要具体看待。为保证效率、保障自身权益,还是需要一名专业律师予以帮助。
离婚诉讼提起主体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