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的特点有:
1.运输标的为物品;
2.运收货人是货运合同的特殊当事人;
3.货运合同以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为履行终点;
4.特殊物品的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
5.其他特点。
运输合同的损失一般由承运人承担,除非承运人能够证明该损失由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所导致。找法网提醒您,无法举证证明上述免责事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运输合同纠纷车主可能要承担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车主对交通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对事故要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